2023年12月18日经颜安小学第十届教师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
根据《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沪工总财[201896 号)文件的精神,为规范我校工会各类物资的采购与发放工作,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使工会物资采购与发放遵循择优和公开的原则,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师集体福利发放
(一)逢年过节慰问品
1.发放时间: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是指国家规定
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2.发放金额:年度发放总额不得超过工会当年度留成经费的 50%。
3.发放内容:由每位会员向各组室推荐所需的节日慰问品,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初步确定发放内容,报学校支部委员会审定后发放。发放慰问品必须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可发放现金和购物卡等。
4.发放形式: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
(二)会员生日慰问品
1.发放时间:工会可于会员生日给予慰问,我校工会定于每年 1月或2 月份发放慰问品。
2.发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 300 元。
3.发放内容: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由每位会员向工会工作成员推荐所需的蛋糕品牌,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初步确定发放内容,报学校支部委员会审定后发放。
4.发放形式:蛋糕券。
(三)工会会费使用
1.使用时间:一年开展两次“一日游”活动,即:每学期一次;或一年开展一次“二日游”活动。
2.使用金额:会员会费,可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得超过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一日游”费用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 300 元;二日游费用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 800 元。
3.使用内容:由每位会员向工会工作成员推荐“一日游”的地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安排地点。
4.使用形式:工会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二、工会各类物品采购方案
1.工会物品采购,严格按照校工会委员会议通过的年度计划执行。采购之前经工会领导批准,做好采购计划,明确数量、品种、金额,认真填写好采购计划单。采购金额总金额超五千元以上的,将提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表,经过学校支部委员会审定后,方可进行操作。
2.工会物品采购一般由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组成采购小组,共同完成选购事宜。
3.选购时要严格遵守学校党风廉政纪律的要求和有关采购规定,不得收取回扣。
4.工会物品的管理,严格实行“入、出”库登记制度,实物与账务分人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5.工会物品采购报销时,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经审委主任、工会主席签字,方可报销。
附:颜安小学工会物品采购小组
组长:尤菊萍
组员:任春磊、张寒、尤永娟、沈惠婷、曹锋
职责:根据会员的需求采购物品,保证两人以上同行,一律遵循“货比三家、择优购买”的原则进行。选购时,将严格遵守学校党风廉政纪律的要求和有关采购规定,不得收取回扣。
发表日期: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