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编班:
学校在规定的学区范围内,招收年满6足岁的儿童,由教导处统一编班,任何个人不得招收学生进入班级,或拒绝接受某个学生进入本班。
二、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后,班主任填写好本班学生的学籍卡,每学期末填写学生的考试成绩、品德评语及奖惩情况,及时上缴教导处,统一保管。
2、学生转入、转出:外校或本校学生因正当原因需要转入或转出本校,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经教导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教师不得私自接纳和转出学生。
3、休学、退学:凡需要休学的学生,需有关医院出具证明;凡需要退学的学生,必须年满16岁,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经上级部门批准并办理好必要的手续后方可。
4、留级:严格控制留级率,按上级有关规定,一年级、毕业班无留级,其他年级留级率控制在1%以下。5、 班主任应根据每学期期初学生实际报到人数,如实上报学校教导处,并列入学生名册;坚决杜绝隐瞒学生人数或不让其参加各类考查测验、集体活动等。
三、教师的课务及教学工作量,由教导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教师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不得借故拒绝。
四、三表的编制和实施:
1、日课表由教导处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学校实际统一编排,实施后要保持相对稳定,教师未征得教导处的同意和调配,不能随意更动。
2、课外活动表与日课表相衔接,任课教师必须遵照执行,组织好学生开展活动,不得随意将活动课移作他用。
3、教导处根据季节的变化实施制定作息时间表,并在校内统一实施。
4、教师因公或因私需要调课或代课的应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要配合教导处进行调课或代课。
五、教师的教学用书及学生的书籍、辅助读物等由教导处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不得擅自为学生订阅。
六、教师业务资料、教学活动资料及参考资料期末交教导处归档。
七、做好各类教务统计工作。教务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学生的电子名册、基本情况、各科成绩、获奖情况、各班升留级人数及转入转出人数等。
2006-09-04